儿童保护政策

ISNS儿童保护政策和程序

ISNS提倡尊重、正直、同情和责任的价值观,并寻求“促进健康”。ISNS儿童保护政策旨在保护学生、家庭和ISNS社群。它确保所有学生都有获得保护和使用保密支持系统的权利。

以下政策是根据雅加达跨文化学校2015-2016年版儿童保护政策和程序手册的许可改编的。

Child Protection Policy

关爱的责任

在世界各地的学校里,虐待和忽视儿童的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虐待和忽视儿童是对儿童人权的侵犯,是儿童教育以及他/她的身体、情感和社会发展的障碍。深圳市南山外籍人员子女学校(ISNS)有制度化的保护儿童的责任。在发挥这一作用时,我们需要确保我们所关注和照顾的所有儿童,无论他们来自何种文化背景,都能在一个安全可靠的环境中成长和发展。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每天都有机会观察孩子并与他们互动,并且有最独特的职责来识别需要帮助和保护的孩子。因此,我们有专业和道德上的义务来确定需要保护的儿童,并采取措施确保儿童和家庭利用所需的服务来补救任何构成虐待或忽视儿童的情况。


深圳市南山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所有教职员工都有义务报告他们对任何学生健康状况的担忧。所有疑似虐待或忽视儿童事件的报告和跟进将按照与本政策相关的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此外,对涉嫌虐待或忽视儿童的案件,可向适当的雇主、相应的驻中国领事馆、母国相对应的儿童保护机构和/或地方当局报告。


深圳市南山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支持《儿童权利公约》(我们的东道国中国是该公约的签署国,并寻求成为在生活的任何方面可能遭受虐待或忽视的学生的避风港)以及中国的《家庭暴力法》。深圳市南山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将每年将此政策分发给所有家长和申请人,每年将此政策传达给学生,每年将为所有教职员工提供培训,并将尽一切努力实施招聘实践,以确保儿童的安全。如果有工作人员被举报涉嫌侵犯,深圳市南山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将按照精心设计的正当程序进行全面调查。

Child Protection Policy

虐待及忽视儿童的定义

深圳市南山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拥有一个丰富多样的社区,包含多种文化信仰、价值观和实践。为了尊重社群的全球性,我们的儿童保护政策选择遵循世界卫生组织(WHO)对虐待和忽视的定义。

世界卫生组织宣布:

“虐待或粗暴对待儿童是由一切形式的身体和(或)情感虐待、性侵犯、忽视或疏忽,在责任、信任或权力关系的背景下中对儿童的健康、生存、发展或尊严造成实际或潜在损害的行为。”

就本文件而言,儿童被定义为任何18岁以下的人或任何在ISNS注册为全日制学生的人,即使该学生已经年满十八岁。

以下是对不同类型的虐待儿童和可能出现的症状的详细解释。

Child Protection Policy

虐待形式

身体虐待 

对儿童的身体虐待是虐待的一种形式,可能包括殴打、摇晃、摔投、下毒、烧伤、烫伤、使其溺水、使其窒息或以其他方式对儿童造成身体伤害。身体伤害也可能由于当父母或照护者捏造儿童患病的症状,或故意导致儿童患病时造成。


情感虐待 

情感虐待是对儿童持续的情感发展造成严重和持续的不良影响的虐待。可能包括向孩子传达他们是毫无价值的、或不被爱的、不足的,或只有在他们满足另一个人的需要时才有价值。这可能包括不给孩子机会表达自己的观点,故意让他们闭嘴,或者“取笑”他们说的话或他们的沟通方式。情感虐待可能的特征也包括强加给孩子的与年龄或发展不适当的期望,这些可能包括超出儿童发展能力的互动,以及过度保护和限制探索和学习,或阻止儿童参与正常的社会互动。也可能包括儿童看到或听到他人受到虐待。可能涉及严重的欺凌(包括网络欺凌),使儿童经常感到害怕或感觉处于危险之中,或剥削或腐化儿童。在所有儿童虐待的类型中也包括某种程度的情感虐待,尽管可能这些虐待是单独发生的。

情感忽视是情感虐待的一个方面。


忽视和疏忽对待

忽视是指持续未能满足儿童的基本身体、教育和/或心理需要,可能导致儿童健康或发展受到严重损害的行为。疏忽对待的行为也可能发生在母亲怀孕期间滥用药物而导致的。一旦儿童出生,疏忽对待可能涉及父母或照顾者未能:提供足够的食物、衣服和住所(包括被赶出家或被遗弃);保护儿童免受身心伤害或危险;确保适当的监督(包括使用不合格的照护者);或确保获得适当的医疗护理或治疗。疏忽对待还可能包括忽视或不回应孩子的基本情感需求。


性侵犯 

儿童性侵犯是指儿童参与他或她不完全理解的且无法给予知情同意的性活动,儿童因没有发育准备完成所以无法给予同意的、或违反法律或社会禁忌的性活动。儿童性侵犯是指儿童与由于年龄或成长阶段处于责任、信任或权力关系中的成人或其他儿童之间发生的这种活动,且该活动旨在满足他人的需要。


性侵犯包括强迫或引诱儿童或青少年参与性活动,此活动不一定涉及高度暴力,无论儿童是否意识到正在发生什么。这些活动可能涉及身体接触,包括插入性侵犯(例如,强奸或口交)或非插入性行为,如手淫、亲吻、摩擦和在衣服外面触摸。还可能包括非接触性活动,例如让儿童观看色情图像或使其参与色情图像的拍摄、观看性行为、鼓励儿童做出不适当的性行为、或为儿童提供性侵犯准备(包括通过互联网)。性虐待不仅仅局限于由成年男性实施的,妇女和其他儿童一样,也可能犯下性侵犯行为。


儿童可能遭受侵犯的迹象:

以下的身体和情绪/行为指标可能表明,这个孩子需要支持,并可能面临/或遭受某种形式的侵犯。其他事情的迹象也可能表明儿童受到侵犯,比如丧亲之痛或其他暂时的创伤。看到或观察到任何情况及时报告是很重要的,这样训练有素的心理辅导员就可以介入,评估学生需要什么样的支持,不论出于何种原因。


可能的身体迹象:

  • 与所提供的解释不一致的伤害(瘀伤、鞭伤、割伤、烧伤、咬痕、骨折等)(例如:大面积瘀伤)

  • 存在多个处于不同愈合阶段的损伤(3+)

  • 在一段时间内反复受伤

  • 伤痕的形状或图案可能与造成伤害的物体相似(例如:扣子、手、铁、牙齿、香烟烧伤)

  • 婴儿和学龄前儿童的面部损伤(如割伤、瘀伤、压疮等)

  • 与儿童年龄和发育阶段不吻合的伤痕

  • 孩子头上可能被扯掉头发的秃斑

  • 反复中毒和/或事故

  • 经常出现心身不适、头痛、恶心、腹痛

  • 儿童没有洗澡或饥饿

  • 未被处理的医疗和牙科需求

  • 摄食入清洗液、药物等

  • 持续的饥饿

  • 营养缺乏

  • 不适合天气的着装

  • 卫生状况(未经治疗的)持续不佳 (如疥疮、头虱、尿布疹或其他皮肤疾病)

  • 色情图片或语言

  • 尿床

  • 饮食问题,如暴饮暴食或厌食症

  • 自残或自虐,有时导致自杀企图

  • 药物或毒品滥用

  • 任何年龄儿童的性病

  • 经常尿路感染的儿童,包括男性和女性

  • 口腔、生殖器或肛门部位有外伤或出血的迹象

  • 行走或坐下困难

  • 不想和某人单独在一起

  • 怀孕,尤其是在小的年龄


可能的行为迹象:

  • 拒绝换运动服,害怕上厕所

  • 孩子离家出走,却没提出任何具体的抱怨

  • 说自己有不能告诉任何人的秘密

  • 父母对孩子的学习成绩不感兴趣

  • 突然出现无法解释的性知识、性行为或与年龄不符的性语言

  • 不寻常的人际关系模式

  • 抑郁

  • 控制冲动的能力差

  • 不断要求得到关注和关爱

  • 缺乏父母的参与和关注

  • 犯罪

  • 经常表现出疲劳或无精打采,上课时打瞌睡

  • 偷食物,或向同学讨食物

  • 报告称家中没有照护的人员

  • 经常缺席或迟到

  • 自我摧残

  • 辍学(青少年)

  • 接管成人的照顾角色(父母)

  • 缺乏对他人的信任,难以预测

  • 只做当下的计划

  • 离家出走和害怕回家

  • 生硬的谈话,茫然的目光或冷漠的注视,受伤时不寻求安慰

  • 认为自己很坏,应该受到惩罚

  • •无法回忆起受伤是如何发生的或提供不一致的解释

  • 警惕成年人或不愿回家

  • 意外触摸时可能会退缩

  • 极度好斗或孤僻

  • 表现出无差别的情感寻求行为

  • 游戏中的虐待行为和语言

  • 睡眠习惯差,怕黑,经常做噩梦

  • 悲伤,经常哭泣

  • 滥用药物/酒精

  • 抑郁

  • 放弃

  • 持续缺乏监管

  • 记忆力差,注意力不集中

  • 精神或情感发展滞后

  • 与年龄不符的行为

  • 害怕失败,标准过高,不愿玩游戏

  • 害怕行为导致的后果,通常导致撒谎

  • 极度退缩或攻击性,情绪波动

  • 过于顺从,太有礼貌

  • 过于整洁和干净

  • 极度寻求关注的行为

  • 糟糕的同伴关系

  • 暴力是艺术或写作的主题

  • 抱怨社会孤立

  • 禁止与其他儿童接触

  • 学校对多次沟通不予理睬

  • 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不在中国境内超过24小时

  • 在紧急情况下无法联系到父母

  • 缺乏适当的监督-这包括未能提供适当的成人监护*
,例如将儿童长时间留在家中无人监管


*注:ISNS政策要求父母一方需常住中国境内。如果家长或监护人因任何原因出国,家长或监护人有责任通过所有适当的联系方式来通知学校。临时更改监护人表格可向学校索取,这些表格应该在父母/监护人出国之前完成。ISNS对看护人的定义如下:在父母或监护人不在的情况下,被指定为孩子做出任何和所有法律、经济、社会和医疗决定的成年人。